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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课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57    时间:2020-7-3

学校拟公开招标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课程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课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156-1号(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3.交付时间:
教材编写及印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其他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
  4.质保时间:
质保期从产品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提供半年的免费售后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投标需提交的材料
  投标时须提交材料:(装订成册)

1. 投标报价表

2.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及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单位于20207 3日至2020791500前将标书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将标书密封并在密封袋的密封处加盖公章)送学校教务科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拟定20207101600在学校八楼小会议室开标。

投标地点: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八楼小会议室

.确定供应商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50

1)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50分。

3)某投标人价格分 = 投标人最低报价(金额)/某投标人报价(金额) ×50

2.技术分…………………………………………………………………… 30

1)基本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

2)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满分10分)

一档(0.14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综合评定差。

二档(4.18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一般。

三档(8.110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良好。                                               

 3.商务分……………………………………………………………………………………8

 投标人有过类似项目合作案例,此项满分8分,2014年以来,项目金额15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1个的得2分,满分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4.售后服务……………………………………………………………………………………12

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限的长短、质保期内外的质保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程度及其他优惠承诺进行综合比较。

一档(0.14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综合评定差。

二档(4.18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一般。

三档(8.112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良好。

(三)总得分=1+2+3+4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者在开标时需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者在项目验收后返还保证金,非中标者当场退回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774-5132315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156-1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2020年7月3日                           


发布:huangchunyan  审核: huangchunyan  时间:2020-7-3 17:07:58